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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又万万不行的。因为被顶替,农家女陈春秀耽误的青春,耽误的美好时光,耽误的一生前途,这都是用钱不能买到的,但是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时光一去不复返了,只能用钱赔偿她,也许能够给她一点安稳和弥补她的损失了。
至于赔偿多少钱,我觉得这是一个难以估计的数字,如果从责任人来说,我们看看哪些人需要给她赔偿吧。
第一个要赔偿她损失的,应该是顶替她上大学的那个当事人。她顶替陈春秀上大学,工作这么多年,她的工资收入应该有陈春秀的一份,所以,第一当事人是顶替者,应该按照工作的年限,赔偿陈春秀一部分,这16年,除去上专科3年,工作了13年,每月平均工资五5000元,一年6万,即使一半给陈春秀,一年应该3万,加起来30多万吧。
第二责任人应该是山东理工大学。由于山东理工大学在录取和入学方面存在的失察和失误,结果造成了陈春秀没能接到通知,没能如愿以偿去上学,所以,耽误了16年的青春时光,这一部分影响也应该由大学来赔偿一部分,这一部分的计算,应该按照工作13年的地方平均工资计算,这样的话,加起来恐怕是六七十万吧。
第三个应该赔偿陈春秀的,是帮助顶替者***的人。他们替顶替者搞得***档案、***入学通知书等等,他们应该赔赏陈春秀一部分损失,这一部分也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来计算。
第四个应该给予陈春秀赔偿的是当地教育部门。他们也是有责任的,这部分赔偿也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来计算的。
陈春秀已经过了读书的黄金期,上大学我认为不大可能了,既然命运和她开了个玩笑,被冒名顶替者顶替,也只能如此了,最好的办法也只能是经济补偿,是谁的责任谁就要承担。
那个臭不要脸的冒名顶替者必须负起责任,十六年了,她风风光光,上大学,安排工作,成家生子,这一切都是陈春秀给的,所以她必须做经济补偿,一定让她倾家荡产,即使负债累累也要补偿。
陈春秀读书中学必须承担责任,不要找理由了,我做过班主任我知道,如果这里边没有猫腻,那个冒名顶替者不会得逞,学校要记录统计每年上大学的人数,另外,考上大学的学生档案一般由录取本人到学校拿,然后拿到到录取学校,班主任从高考分数下来,就盯着上线学生,不管通知书寄到哪里,班主任都知道,所以陈所读的高中也有责任。
山东理工大学太有责任了,录取通知书有考生照片,不是被录取的人报到,山东理工大学怎么会不知道么?而且三四年都没有发现,鬼才相信呢?所以山东理工大学必须承担责任。
被冒名顶替的陈春秀应该获得多少钱赔偿?
16年前,陈春秀参加高考,并以546分的成绩被山东理工录取,然而最终去上学的是只考了303分的陈艳双。正是这次冒名顶替***,将两个人的人生轨迹改写。陈春秀早早的进入了社会,开始了打工生涯,目前她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已经有两个孩子。而冒名者陈艳平2007年毕业后,进入了冠县烟庄办事处审计署工作。
陈春秀无疑是这起***的受害者,她损失的不仅仅是一次上大学的机会,而是她的整个人生被篡改。如今陈春秀提出了完成大学学业的请求,一开始山东理工以“无此先例”而断然拒绝。在人民日报,央视等官媒的关注和报道下,山东理工突然改口,表示将努力协助陈春秀完成大学学业。在电话***访中,山东理工表示,目前正好有个专班。
不清楚山东理***里的这个专班是什么样的专班,只是陈春秀已经36岁,她的父母身体不好,她还需要照顾两个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虽然陈春秀上学的愿望很强烈,但是现实问题摆在她的面前。就算是陈春秀如愿进入山东理工,并最终完成了学业,以她的年龄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陈春秀有梦想,这点我们应该支持。但是个人认为,都是成年人了,现实一点或许更切实际。早就不再年少,失去的16年也追不回来,不如直接要求一笔赔偿来得实际。据报道,冒名者陈艳平家境可不一般,她应该为偷窃了别人的人生受到惩罚。最好的补偿办法就是,将冒名者这些年的收入作为赔偿金,赔偿陈春秀。
不过这恐怕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而已。这次山东一共查出了242例相关案例,我们所知道的陈春秀、王丽丽、苟晶等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苟晶的原话是:“像自己和父母这种背景的人,根本无力去追究。”顶替王丽丽者曾经提出过给她一笔钱,但被王丽丽拒绝了,而苟晶好歹还收到了一封道歉信,陈春秀现在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听到,更不用谈什么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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