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食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制造、饮料生产等。
2. 食品流通许可证:适用于食品流通企业,包括批发、零售、物流、仓储等环节。
3. 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于餐饮服务企业,包括餐厅、快餐店、饮品店、小吃摊等。
4.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适用于个体或家庭式从事食品加工的小作坊。
答:为解决多头***、***过多、过繁的状况,从3月1日起,我省实行《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在全省正式启用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近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西山区某饮品店发放了昆明市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证合一”。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dnw.com/post/29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