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2、法律主观:我国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可以包括的经营范围包括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等。
3、法律分析: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4、营业执照填写的小餐饮可以卖的有餐饮服务、快餐服务、早餐服务、冷食制作、小吃制作、西餐服务、海鲜服务、传统中式食品制作、火锅服务。
5、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1、法律主观:我国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可以包括的经营范围包括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等。
2、法律分析: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3、营业执照填写的小餐饮可以卖的有餐饮服务、***、早餐服务、冷食制作、小吃制作、西餐服务、海鲜服务、传统中式食品制作、火锅服务。
法律主观:我国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可以包括的经营范围包括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等。
营业执照填写的小餐饮可以卖的有餐饮服务、***、早餐服务、冷食制作、小吃制作、西餐服务、海鲜服务、传统中式食品制作、火锅服务。
小餐饮是指提供餐饮服务的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其经营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快餐:如汉堡、炸鸡、薯条等快餐食品。小吃:如鸡蛋灌饼、烤冷面、手抓饼等小吃。
一般来说,小餐饮服务可以提供的食品种类比较灵活,可以根据个体经营者的兴趣、市场需求、地域特色等因素而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小餐饮服务项目:面食类:比如包子、饺子、馒头、油条等。炒菜类:比如炒饭、炒面、炒菜等。
1、快餐类:比如汉堡、热狗、薯条、炸鸡等。小吃类:比如糖葫芦、爆米花、炒栗子、豆腐脑等。饮料类:比如果汁、奶茶、咖啡、酸梅汤等。当然,这仅是一些常见的小餐饮服务项目,并不代表全部。
2、小餐饮是指提供餐饮服务的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其经营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快餐:如汉堡、炸鸡、薯条等快餐食品。小吃:如鸡蛋灌饼、烤冷面、手抓饼等小吃。
3、提供各种小吃,如烧麦、汤圆、煎饼等。小餐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快餐店:提供快捷、方便、价格实惠的餐饮服务,如肯德基、麦当劳等。小吃店:提供各种小吃,如烧麦、汤圆、煎饼等。
4、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店;小食杂: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较小,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副食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的小食杂店。
5、不可以。小餐饮登记证可以卖快餐,做餐饮,卖小吃登,但是不可以经营生食类(刺身、生鱼片、含有生鱼的寿司等生食水产品及生食肉类)、冷食类、裱花蛋糕和自酿酒食品制售项目。
1、营业执照填写的小餐饮可以卖的有餐饮服务、***、早餐服务、冷食制作、小吃制作、西餐服务、海鲜服务、传统中式食品制作、火锅服务。
2、法律主观:我国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可以包括的经营范围包括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等。
3、法律分析: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来核定的。餐饮证核定的是中式餐饮、西式餐饮、凉菜制作、烧烤熟肉,则营业执照的范围就只能一字不变地跟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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