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餐饮服务业补休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餐饮服务业补休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餐饮业一月休息四天的日薪资日标准按多少天核算,是按21.75天算,还是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分摊算出。
劳动者一个月休息4天,其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月工资÷21.75×26。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劳动者在节***日期间上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3倍工资的。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餐饮服务业补休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餐饮服务业补休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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