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购饮料属于餐饮服务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购饮料属于餐饮服务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
根据上述规定,餐饮企业销售外购的包装食品(非饮料、烟酒),如月饼,属于餐饮企业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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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店和餐饮店没有区别,是从事饮食品的加工烹制、出售,并提供场所和设备,专门为顾客服务的行业。它包括各种类型和各种风味的中餐馆、西餐 馆、酒菜馆、咖啡馆、小吃店、点心店、茶馆等。具有生产加工、劳动服务、商品零售三种职能。
企业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品种繁多,生产加工过程较短,边做边卖,销售、服务与生产密切联系。
有的饮食店还附营外购商品如烟酒等零售业务,方便顾客。
这两名称都含有饮字,也就是说都带走提供茶水或饮料类的饮品。都代表吃喝。
餐饮多为吃饭炒菜正餐。
饮食侧重副食品,零食花样多点。
应该没有区别,饮食和歺饮都是做吃喝生意的。
都是街道两旁小门面的生意摊,都是经营粥,面窝,油条,热干面,炸酱面之类早点食品,饮食店或歺饮店与酒楼,饭庄倒有区别,酒楼,饭庄大都装修豪华,经营高档酒席,举办宴会,但酒楼,饭庄的存在并不影响饮食和歺饮店的生存,奢俭由人,各取所需。
1、食堂属餐饮性质,餐饮食品具有即时加工即时使用的特性,因此只进行劳务成本核算,不作为产成品核算。
2、库存实物核算的是可以具有一定储存时期的,储存备用的食品类和非食品类原材料、***材料,如米、面、油、调料、干菜、烟、酒、饮料,一次性消耗品餐纸、筷等等。这部份按商品、原材料核算即可:
外购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领用时:
借:劳务成本
贷:原材料
结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购饮料属于餐饮服务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购饮料属于餐饮服务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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